司法公正是司法工作的最高理念。裁判过程与结果的公正直接影响民众对司法诉求的热情和对法院形象的评价。永春法院立足司法“天平”之职,公正断案;将司法权置于阳光下运行,公开透明;分流简繁,以提高司法效率助推司法公正。
过程公开: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正
今年来,永春法院依法公开审理案件1389件,邀请群众旁听庭审600多人次,裁判文书上网124件次。将司法活动置于群众和媒体监督下,联系电视台拍摄法制栏目42期,发表法院专项执行活动、公开庭审等工作报导和案例报导共计72篇。此外,该院畅通渠道,主动接受民意监督。今年来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化解婚姻、相邻等纠纷86件,办理代表、委员关注案件和建议12件次;依托司法服务联络站收集群众建议13条次,及时回应网络舆情15条次,44名联络员协助法院化解纠纷68起。
效率提高:迟来的正义为非正义
“以前最怕打官司,主要是时间耗不起,有时一件简单的借贷案件也要三五个月的时间才能解决。没想到这次立案当天就可以拿到赔偿款了。”日前,当德化县的林某忠从永春法院法官手中拿过3000元赔偿款时感慨地说,“‘小额速裁’审判模式好!”
永春法院交通庭法官立案前审查,发现该案件属于简单的民事纠纷案件,且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赔偿额不高,可适用“小额速裁”审判模式。于是,立案当天,就通知原、被告双方以及相关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到庭进行调处,当场赔付清楚,一审终审。
今年来,永春法院审结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217件,其中调撤结案188件,调撤率达86.6%,自动履行率达95.8%,为当事人取得赔偿款1287万元。该院推行“小额速裁”,对符合条件的12起案件适用该程序审理,当庭调解并当庭履行10起;该院还积极探索、拓展职能,建立了与保险公司之间信息共享、快速反应的“快速调解履行机制”,今年来已适用该机制成功调解30起案件,自动履行率100%,涉案金额187.1万元。未出现达成调解协议后反悔或上访的案件。
结果公平:呆板的公平是最大的不公平
去年11月24日下午,林某品超载运输石块,行驶至永春蓬壶镇观山石碑附近的弯道下坡路段时发生侧翻,散落的石块砸伤行人,造成2死4伤的重大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林某品未确保安全行驶速度致使车辆侧翻,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公诉机关以林某品犯交通肇事罪起诉至永春法院,被害人及其近亲属也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索赔共计74万多元。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及交警部门及时做了大量工作,垫付了7万元的医疗抢救费用。由于林某品家庭经济困难且肇事车辆只投保了交强险,无法承担巨额赔偿,赔偿协议难以达成。经过承办法官两个多月的努力,终于促成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林某品的亲属积极帮助筹款,先期支付41.1万元赔款,剩余3万元在
永春法院注重实质性化解矛盾,力求司法裁判达到原被告无论输赢都服的双赢局面。今年来,该院受理各类案件3311件,审结2720件,结案率达82.2%。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6.57%,位列泉州市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