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秀屿区人民法院围绕执法办案、司法为民和作风建设三项工作,大力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收到显著成效。
狠抓执法办案 树立司法公信
秀屿是莆田市新崛起的港城新区,辖区内中小型企业众多,在外经商办企业的莆商也有16万多人,注册企业5千多家。为给企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法院一方面积极整合审判资源,成立服务小微企业领导小组,和商事审判庭,统筹协调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难题,确保各项服务措施落实到位;另一方面开通涉企诉讼“绿色通道”,对涉企纠纷通过立案阶段的“诉前调解”机制、审理阶段的“繁简分流”机制和执行阶段的“协作联动”机制,快立、快审、快执、快结,迅速化解纠纷、及时债权实现。还主动与驻外商会联系,与商会合作设立驻外调解站,实现本埠外地同步诉高对接,法律服务贴近一线。近三年来,共办结各类涉企案件1357件,结案标的6.4亿余元,其中调解结案944件,疏通了企业发展梗阻,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
审判质效是提升司法公信的关键。秀屿法院积极构建审判绩效考核体系,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价业务庭和法官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认真开展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提高庭审质量和法律文书制作水平。实行业务部门和审判人员办理案件周通报,月分析制度,确保审限内均衡结案。实行改判、发回重审案件逐案评析和错案追究制度,强化法官责任意识。 2012 年,该院审结各类案件6572件,审限内结案率 99.26% ,一审服判息诉率 94.34% ,连续三年涉诉信访率低于0.1%。
注重保障民生 促进司法公信
近年来,秀屿法院提出“树牢为民意识、提升司法公信”的工作理念,强化“民事无小事”工作意识,2012年以来,共审结就业、医疗、住房、损害赔偿等与民生利益息息相关的案件822件,依法保障和促进了民生政策的落实。加强人民法庭与各镇街司法所、综治办、各类调解组织的协作配合,构建起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相衔接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将大量民间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诉前。
去年10月15日,张某因交通事故死亡。张某父母向秀屿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当事双方均有调解意愿,于是将此案交由诉调对接中心进行调解。11月23日,双方达成初步协议,张某家人可获死亡赔偿金、安葬费等共计75万元。当在签订调解协议书时,法官却发现张某家人内部就赔偿款分配一事发生争议和分歧。为此,法官和调解员又做起了“老娘舅”,给张某家人做调解工作。12月4日,张某家人终于拿到了75万元的赔偿款。此案先后只用了37天,比走正常的法律诉讼程序整整缩短了近两个月。”
推进诉讼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划分为立案大厅、执行大厅、信访大厅和群众休息区四个功能区,为来诉来访群众提供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救助服务、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和信访接待等八项“一站式”司法服务。
深入开展干警联村工作,联村干警每月两次进村入户走访,听民情、察民意、解民忧。林副院长到所联系村走访时,得知68岁的村民陈大爷,因家境困难,吃不上自来水,立即协调村委会、自来水公司,为李老汉免费开通自来水,并送去了慰问金1000元。因工作比较深入,还全省法院“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推进会上做了经验交流。
加强作风建设 保障司法公信
“作风建设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每位干警都要树立人人都是责任主体、人人都是法院形象的观念,争做促进法院发展的功臣,绝不做破坏法院发展的罪人。”秀屿法院院长陈文泰多次在不同场合强调。
今年3月到6月,该院利用三个月的时间,在全院集中开展了纪律作风整改活动,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建设,将梳理排查出的89项廉政风险点及应对措施印发给各部门。开展职责标准体系、民主测评体系和督察考核体系建设,把部门工作职责标准和个人履职承诺书编订成册,人手一本,定职到岗,责任到人,提升机关效能和执行力。
坚持“阳光司法”,大力推进司法公开。设立政务、审务公开栏,公示、公开立案、审判、执行和审判监督工作流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征求意见和建议;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去年以来,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825件;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员走进法院、了解法院;加大司法宣传力度,近三年来在各级主流媒体发表新闻稿件650余篇,维护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司法公信力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系统的工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我们将常抓不懈,扎实干好每一项工作,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实现法治中国梦尽心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