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德 崇法 博学 清廉 为民”,这是陈碧金同志时刻追求的目标,她务实奉献、严格执法,清正廉洁,努力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树立了良好的法官形象。多年来,她凭着对法官职业的热爱和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秉承“案件无大小、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办案理念,心系当事人,精调善解,用高超的办案技巧办好每一个案件,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让党委放心,使群众受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突出贡献。2010年以来,她共审理执结各类案件1173件,调撤率为80.8%,年审结案件数和调解率均名列莆田市法院系统前茅。案件虽多,但她办理每个案件都一丝不苟,做到“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做到调得拢,判得明,结案无超审限,无上访缠诉,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事件。2013年被最高院授予“全国法院系统办案标兵”。
肩担重任办好案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数量逐年上升,交通事故案件不断剧增。2011年1月起,她调到交通巡回法庭工作。作为一名女法官,她以柔弱的双肩扛起了办理全区所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重担。为了妥善处理赔偿事宜,消除事故双方之间的对立情绪,她不辞劳苦地奔波于法院、交警大队、保险公司之间巡回办案。在众多的案件面前,在繁重的工作压力下,她坚持加班加点,做到吃得苦,耐得烦,把大量的精力投入到严谨的办案中,把浑身的热情倾注到调解工作当中。暖心的微笑、耐心的倾听、贴心的话语,是她接待当事人的三大法宝。她用真诚负责的态度,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充分信任,她用精湛娴熟的技巧,让一个个棘手的纠纷得到快速化解。她常说:“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当好一名法官,就是要真心实意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尽心竭力办好每一个案件”。多年来,她常用这句话鞭策自己,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当事人有足够的耐心和热心,努力说和调解,化干戈为玉帛,平息双方纠纷。在她的不懈努力之下,城厢区交通事故调解率、当事人满意率不断上升,涉及保险公司的案件执行率为100%,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比例不断上升。2011月11月28日,交通法庭成立后,她担任交通法庭负责人后,带领全庭人员坚持法学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学习,掌握精神实质,用于指导办案,2012年,该庭共审结案件863件,调撤率高达89.29%,调解率、服判息诉率等均位居全院前列,2012年法庭被市中院评为先进集体。
案结事了促和谐
该同志在调解案件过程中,不是简单地当“和事佬”,而是一边认真梳理案情,理清旁枝末节,找出案件争议焦点,分析症结所在,掌握当事人心理,找出双方共识突破口,一边充分利用时间,与当事人拉拉家常,通过走访形式了解当事人家庭情况及受害人伤情恢复情况,用温馨的调解语言春风化雨般消除了当事人的抵触情绪,引导当事人平心静气达成和解。如她审理的一起案件:张某、傅某母子两人不幸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被撞伤致死,由于案件复杂,部分当事人来自不同省市,责任方互相推诿事故责任,消极调解,致使受害人家属情绪激动,导致各方一直僵持不下,无法达成协议,调解难度极大。为了尽快达到“案结事了”,她不愿意放弃调解结案的方式,采取了特殊的电话调解方式,几天内打了不计其数的电话,终于促使各方达成调解协议,死者家属获得了80万元的赔偿款!事后,死者家属由衷地赞叹:“陈法官办案效率这么高,真是一位为人民办实事的好法官”。
情系大局化纠纷
该同志在2011年负责交通巡回法庭审判工作的同时,还兼任城厢区多元化调解衔接办公室副主任,经常下乡指导各乡镇调解工作站点化解矛盾纠纷,并利用调解衔接机制,动员各方力量,共筑和谐。2011年1月,华亭镇油潭村一村民受雇拆除养猪场时,不幸被围墙砸伤致死,死者家属纠集多人到华亭镇镇政府上访,并索要巨额赔偿。在接到情况通知后,该同志立即赶赴现场,指导调解工作。经过5个小时连续奋战,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释明法律规定,条分缕析法律关系,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现场达成调解协议,死者家属表示不再上访。一场剑拔弩张的突发性纠纷因此得以顺利化解。3年多来,她共参与调解12起群体性、突发性事件,这些案件均得到了及时有效的处理和化解。
勤于钻研著文章
为了掌握审判工作的规律,总结审判经验,她本着一个法律人的热忱和责任感,在忙碌的审判工作之余,积极开展调研,把真实的案例、切身的感受与法学理论相结合,撰写了许多文章。在《人民法院报》、《莆田法学》、《莆田审判》、《莆田人大》等报刊上发表30多篇调研文章和案例分析,这也为她进一步办好案件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同时她还担任本院“星星读书会”副会长组织读书活动,同时积极参加普法宣传活动和市、区法院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