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春生,男,1994年经选调干部考试进入法院工作,历任连城县人民法院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研究室副主任,现任连城县人民法院新泉人民法庭庭长,正科级审判员。在法院十多年的工作中,他爱岗敬业,扎根基层,情系群众,始终把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近十年他所审结的全部案件,效率高、质量好,没有一件被改判或重审。从2003年以来他到新泉法庭任庭长后,五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四次被评为全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三次被评为全市法院系统“调解能手”。2005年他被评为龙岩市“十佳法官”,2006年被评为全市 “劳动模范”,2007年1月被评选为全省“优秀法官”。2008年4月被评为全省“新长征突击手”。他所在新泉人民法庭近年来也先后获市“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公正文明窗口”、“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省青年文明号”等称号,并被记集体三等功两次 。
服务群众见真情
作为一名人民法庭庭长处于审判工作的第一线,法庭的形象就代表着法院的形象。日常时刻在他嘴上和同事交谈的一句话是“不能让到他们法庭的老百姓感到寒心、受气”,对当庭的当事人始终做到“三声”、“三一”,即对当庭的当事人“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一个问候”、“一杯热茶”、“一个让座”。为了方便群众诉讼,他带领全庭法官开展每月二次巡回办案制度,到辖区五个乡镇巡回办案,接访群众。去年他经办一个林业承包合同纠纷案,双方当事人均在莒溪厦地,离法庭上百公里,仅不能通车的山路要走30公里,为方便群众诉讼他决定到厦地村就地开庭。开庭那天他比确定的开庭时间早1小时到布满荆棘和杂草丛生的茂密的毛竹中现场查看,了解双方承包林地的四至,做到心中有数,开庭时他有针对性地引导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查明事实真相,并及时利用休庭时间请村委会负责人帮忙做调处工作,最终使当事人互谅互让,原告也撤回了起诉。针对农村群众法律知识缺乏,维权意识不强的状况,在下乡办案的同时他注意加强法制宣传,利用巡回办案、就地开庭审理时机到学校、村庄向群众宣传法律,近三年他就到辖区村庄、中小学、企业上法制课26堂。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总结审判经验,利用空余时间撰写各种审判案例及工作经验向媒体投稿,从2006年以来先后有82篇富有典型意义、具有教育启示性的案例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有18篇信息被省高院采用。新泉法庭宣传、信息工作连续三年居全院之首。所撰写的调研文章连年在全市法院学术研讨会上得奖,有11篇调研文章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调研硕果累累。
公正赢得百姓心
从事法庭工作近十年,他始终以一个人民法官应有的品德和形象要求自己、约束自己。有一次,他审理一起继承纠纷案,当事人双方系公媳关系,原告之夫因车祸身亡、肇事车主赔偿6万余元、双方因继承发生纠纷,起初被告委托他的同学说情,并多次邀请他吃饭,都被他谢绝,后被告自己到法庭乘他不在办公桌时将包有现金二千元的信封放到他的抽屉里,并留言:“陈庭长,他放此物请你关照”。他发现后,立即打电话叫被告到庭,在全庭人员面前对其进行了严肃批评并当场将钱退还给他。最后,他依法公正作出判决,双方当事人也都服判,没有提出上诉。身正才能公正,在法院工作十多年他从未办过一起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法庭近三来没有一起群众投诉事情发生,也没有一起违法违纪现象发生,而且还连续三年被为先进集体。在2008年当地人大组织的群众测评中,新泉法庭的人民满意率达到99.5%。为使当事人息诉服判,他注意抓好调解工作,从2007年至今他所审理302案件,调解结案241件,调撤率达71%,上诉案件仅有6件,且二审全部维持原判,案件无一差错。
严肃执法铸天平
陈春生在审理好案件的同时,还身先士卒带头积极开展执行工作。2008年12月,在执行连城县朋口镇执行人付远祥与被执行人余某借款案中,被执行人余某是一名单身汉,多次做工作不得其果。余某还四处扬言;老子就是不怕法官,法院的执行人员也没有他办法,申请执行人见案件迟迟得不到执行,要去上访。他找到了被执行人所在的村委会干部和余某的邻居。当了解了余某经常早出晚归,回家不定时间后便决定采取“守株待兔”。他在冬天连续五天蹲守余某对面的山上,在一天凌晨四点时发现余某回家,将被执行人余某及时截获,将该案执结,自己却由此冻出重感冒,持续发烧数天,连续一周躺在病床。申请执行人付远祥在领取执行款时激动得热泪盈眶。几天后,他一家几口敲锣打鼓将一面书有“执法如山”的锦旗送至法院。去年8月在执行新泉镇乐江村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杨某借贷案中,他了解到被执行人杨某恃着有四个儿子,在村里肆无忌惮,经常借钱、欠钱不还时,便一次又一次地上门去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于情于理地说服,终于使这件案件得以圆满执结,被执行人也承认了错误。正由于办案入情入理又不折不扣,所以他所执结的上百件案件中,从未发生暴力抗法的事件,从未引起群众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