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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爱华:“美女神枪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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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志峰  发布时间:2010-07-01 15:36:56 打印 字号: | |
                       “想不到这么年轻!”

  “啪,啪,啪……”

  2009年9月23日,正是秋高气爽,在某边防部队训练靶场,全省第四届司法警察技能竞赛手枪速射正进行得如火如荼。

  “啪,啪,啪……”一名年轻女警,凝神静气,瞄靶射击,连发10枪,弹无虚发。

  94环!

  10枪94环!!

  “哗,……”观者掌声雷动。

  手枪速射成绩第一!

  她的芳名不胫而走——鲍爱华,长乐法院法警大队警员。

  在这次技能竞赛中,她还获800米体能测试第一名,以及手枪精度射击第二名、手枪分解结合第二名。

  “太强了,想不到这么年轻!”福州市中院法警支队的领导感慨而又欣喜。

  24岁、工作5年、在省市法警业务技能竞赛里共获8个奖项,这些数字属于长乐法院法警大队鲍爱华同志。

                     从“小女孩”到“美女神枪手”

  2006年,鲍爱华刚参加工作,给同志们的印象是人见人爱的小女孩,整天笑嘻嘻的,活泼,开朗,乐于助人,一幅无忧无虑的样子。

  很快,“小女孩”开始崭露头角。在福州中院举办的司法警察初任培训时,她以优秀的成绩完成了体能、射击、擒敌拳、捆绑、上铐等各项技能测试,特别是在体能和射击项目上,她良好的身体素质以及优秀的射击成绩,更是让人刮目相看。

  她不满足于现状,认真学习,刻苦钻研,渐入佳境。在2006年度福州市第一届法警业务技能竞赛中,她取得体能第一名、擒敌拳第三名的佳绩。芝麻开花节节高。在2008年度福州市第二届法警业务技能竞赛中,又取得体能第一名、射击第二名的好成绩。此后,她被福州市中院选拔为技能尖子,参加集训班并以优秀成绩通过考核。在上述2009年9月全省第四届司法警察技能竞赛中,她更是技惊四座、力压群雄,全省法院都知道长乐法院出了一个“美女神枪手”。她为长乐法院乃至福州市法院赢得了荣誉。

                         “我要当好一个兵”

  在鲍爱华的眼里,法警工作与法院其他工作一样重要,是审判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而内勤工作则是保障法警队正常运行的基础。她仔细的登记每一个送达案件,认真的协调好每一个案件的开庭时间,耐心的通知每一个值庭人员,合理科学地安排好内务工作。

  她在作好内勤工作的同时,也积极参予其他工作,如:法庭警卫、维护审判秩序;提解、押送、看管被告人;协助执行;送达法律文书;维护院机关秩序等等。作为一名年轻的女司法警察,她刻苦钻研业务知识,虚心向老同志请教,努力熟悉业务工作。由于不是当地人,她在工作中常遇到许多当地民俗和语言方面的问题,但她没有在困难面前退缩。为尽快融入工作,她走遍了长乐18乡镇街道的大街小巷,在送达中、在执行中了解熟悉风俗民情,在工作中不断提高业务技能。2009年,她参加值庭30余次、送达法律文书186件、安检120余次,参加安全保卫9次,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2008年长乐法院争创“全国优秀法院”,全院上下同心协力。作为法警大队内勤,她深知警务保障工作的重要性,更是兢兢业业、耐心细心地处理各项事务。她谦虚谨慎、热情积极,获得全院上下的一致好评。

  2009年,她被评为长乐市“三八红旗手”。当有人问她作为司法警察的感受时,她深有体会地说:“当好一名法警并不容易,不仅要求掌握好业务技能,还要认认真真地做好每一件小事,我会更加努力,当好一个兵。”

  我们相信,年轻的“美女神枪手”会越走越好!
责任编辑:李苏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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