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中院闽发破产合议庭,顾名思义是负责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案件审理部门。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案件是福建省建国以来最大民商事案件,涉及全国42个城市的123个单位,金额巨大、案情复杂。福州中院受理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破产还债案后,历时一个多月出具了120多份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几十份解封通知书,对该公司所有资产进行财产保全。该庭先后召开了两次债权人会议,通过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为相关债权人“赢得希望”。
谢芬同志自闽发破产合议庭成立之初就参与案件的了解、走访、调查、解封和审理工作。她与同事们一道跑遍大半个中国,实地走访企业、银行、债权人,核实财产、听取意见,为案件的审理和执行付出辛劳与汗水。谢芬同志勤奋好学、积极进取,事业心强。为了适应闽发证券破产案件审理的需要,她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刻苦钻研审判业务技能,经常加班加点,调档阅卷。为了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和办案执法能力,她充分利用业余时间攻读福州大学在职法律硕士。
在办案执行过程中,她坚持把公正严谨法理用耐心细仔说解感化了当事人故意刁难的言辞,用信任和真诚打动了部分当事人不配合、不协助、从中作梗等阻挠法院调查的行为。2009年,她共审理了355件证券确权案件,审结348件,制作了上千份的法律文书,为案件审理顺利进展贡献了一份力量。她和她的团队被闽发破产案件债权人称赞为:“债权人的希望之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