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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秀清:用真情架起重塑人生的“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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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福州中院  发布时间:2010-06-02 10:44:09 打印 字号: | |
  走进福州中院少年审判庭调解室里,正对着大门墙壁上悬挂着一幅署名为“放飞”的宣传画,画面里一群天真活泼孩子在放飞风筝。图的上方这样写道:依法保护、真情感化、惩戒违法、重塑人生。

  周秀清是福州中院少年审判庭助理审判员,这位腼腆小伙子始终坚持一边工作,一边学习,针对少年审判的特点和案件规律,积极探索做好教育、挽救和感化工作方式和方法。他经常与同事们深入学校、少管所开展普法教育和走访帮教活动,志愿充当福州市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辅导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他恪守职业道德、保持清正廉洁。2009年共审理刑事一审案件6件,二审案件54件,减刑假释案件104件,均在审限内结案,上诉一审案件没有被发回重审与改判,被同事赞誉为“失足青年的贴心人”。他经常对着旁听庭审的监护人这样嘱咐到:孩子是春天里的嫩芽,呵护好才能茁壮成长,才能抵御夏天的炎热、冬天的严寒。

  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福州中院少年审判庭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审判方针,把爱和真情融入到审判工作的实践之中,挽救那些因无知而失足青少年,让他(她)们重返社会,沐浴青春的欢乐。周秀清法官恰恰用法律的“温馨”和人情的关爱,感化多少无知失足少年。每次庭审后,他总是在亲情会见室,听取被告人及其监护人内心表达和悔悟感触。有一位监护人这样称赞他:“我的孩子被这位青年法官体贴入微的语言感化了,一声久违爸爸、妈妈,融化孩子对我们父母长期的怨恨,现在懂得了感恩和回报,我们一辈子忘不了”。周秀清法官经常在案件判决书上这样写下法官的寄语:希望被告人遵纪守法、珍爱自己、关心他人,加强学习、提高素质,慎重交友、学习一技之长,并通过自己合法的劳动获得报酬,为家庭、社会作出贡献。     

  周秀清法官和他的同事们就像一道蓝天碧绿下的彩虹,架起了希望和未来。
责任编辑:李苏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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