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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列法院:“爱心妈妈”——周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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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怀荣 陈耕耘  发布时间:2010-03-04 10:33:18 打印 字号: | |
  三明市梅列区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周正,长期从事少年审判工作,在多年的办案实践中,她深知“留守儿童”因长期与父母分隔两地,缺乏父母的关爱和培养,往往容易患上种种心理病症,如性格孤僻、感情脆弱、自暴自弃,厌学逃学等,甚至因教育管理疏漏,易走上犯罪道路。

  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周正对“留守孩”青少年犯罪案件特别予以关注。16岁的小强读初中时因母亲去世,父亲长期在外做生意。没人照顾的小强迷上了上网。因没钱上网,便伙同他人到网吧采用殴打、胁迫方法抢劫他人手机及钱物,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法庭上,望着那双渴望新生的眼睛,周正的心隐隐作痛。通过庭前调查了解到,小强现在一所中专技校读书,其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主要是法律意识淡薄,缺乏良好的家庭教育,为了“好玩”,而走上犯罪道路。16岁的花季不该凋零。法庭根据小强犯罪时的年龄、手段、结果、认罪态度等因素,对小强适用了非监禁型。为做好判后的心理疏导,减轻小强心理压力,周正邀请了心理咨询师陈老师一起对小强进行了心理疏导和帮教挽救,引导其加强自身修养,完善自我人格,使其内心真正悔悟,重新树立生活信心。周正还经常与小强沟通联系,对小强进行人生观、价值观、交友观、前途观的教育引导,得知小强现在思想稳定、继续在校读书,周正一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为营造“留守孩”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周正在少年审判工作中深入学校、社区,与辖区的三明十一中庭校共建,开展“关爱留守儿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结对活动。三明十一中学生中“留守孩”占了一定比例。周正每年都要进校园给新入学的“留守儿童”上法制教育课;组织有不良行为的“留守孩”观摩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庭审;在学校设立法官信箱,不定期前往学校,针对“留守孩”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咨询;对“留守孩”中的特殊生,重点进行帮教、结对。

  此外,还组织开展了“用爱托起明天的太阳”活动。每年“三八节”期间,带领少年庭法官,深入到街道社区,与“留守儿童”的母亲就如何教育孩子进行座谈,进行聘请心理学专家上“母爱心理学”、如何避免“留守儿童”走上歧途讲座,解答家长们在教育孩子过程存在的困惑等方面问题;开展“和谐司法社区行”、“维权帮教家家乐”等活动,与“留守儿童”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解答他们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与街道、社区司法所人员一起深入“留守儿童”家庭,了解“留守儿童”在成长中存在的生活习性,关注“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对“留守儿童”有不良行为的及时进行正确引导,预防犯罪;“六一”儿童节期间,官到社区教育托管中心,与社区“留守儿童”一起欢度节日,使孩子们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

  列东中学西藏部的学生们是另一种形式的“留守孩”,他们长期离开家乡、父母,到内地学习,为了养成他们良好行为,在每年“五四”青年节前夕,周正带领其他法官到列东中学西藏部,针对学生处于青春发育期、形成世界观的关键时期,结合平时审判工作中遇到的因上网吧、夜不归宿等不良行为而引发犯罪的典型案例进行剖析,详述未成年人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并提出预防犯罪的对策,提高藏娃们的法制意识和自强自律能力。

  为了深入了解掌握留守儿童成长心理,周正参加了梅列区妇联组织的“爱心妈妈”活动,与父母长期在外打工、年仅12岁的小丽结成对子,担负起“爱心妈妈”。为了让“女儿”小丽能像普通孩子一样健康快乐成长,帮助她克服因缺少亲情和关怀而出现的性格缺陷或心理障碍,周正将小丽的成长时刻挂在心上。经常打电话、发短信,与小丽进行联系沟通,时常抽空陪小丽上街购买学习或生活用品,关心小丽的生活、学习情况,关注她的心理健康,引导其努力学习,积极向上。今年春节前,得知小丽的母亲回家,周正利用周未时间带上学习用品和课外书籍驱车10多公里到小丽家上门走访,通过与小丽的母亲交谈,周正了解到因刚上初一,小丽有些不适应,英语有些退步,产生了畏难情绪。周正及时进行无导,鼓励小丽不要气馁,要勇敢面对人生。同时提醒其父母在外出的日子应该给予孩子更多的关爱和鼓励。了解到小丽家庭经济较困难,生活拮据,周正临走时悄悄留下200元钱。

  近几年来,周正她先后被共青团福建省委、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妇女联合会、福建省关工委、福建省少工委授予福建省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先进个人和“福建省百佳爱心妈妈”称号。
责任编辑:李苏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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