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工作被国人誉为“天下第一难事”,因此倍受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而作为法院执行部门更是把执行工作看成自身的“四千工作”即“千家万户、千丝万缕、千头万绪、千言万语”。刚满52周岁,长期在平凡执行一线工作岗位的龙岩新罗区人民法院执行员邱莉华对此更是感触颇多。岁月匆匆,再过三年即将退休的她并没放慢工作的脚步,从事执行工作10余年来,她始终把破解执行难当成自身的头等大事,全身心地投入到执行工作中,凭其一贯的干劲、钻劲、韧劲,历经了从执行办案“新手”成为能办案、快办案和办好案的执行能手,执结了一大批常人认为难以执结的老案,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大量社会矛盾得以化解,10余年来共办理执行案件1323件,为当事人追回执行款达5000多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办案数量连续多年居全局之首,最多一年办理210件,两度(2001至2002年度、2003年度)被省高院评为优秀执行员和执行办案能手;2004年被龙岩中院评为执行能手,获个人嘉奖一次;2009年11月被龙岩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龙岩市人事局授予2005年至2008年度龙岩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并连续多年被本院评为目标管理先进工作者。
“讲究技巧令当事人敬佩”
执行难,难在过程的坚持,难在方法的运用,难在是否有主动性、创造性和技巧性。破解执结一些老案的坚冰,她从不退缩,只要有一种可能,她都会想尽办法去尝试。2007年12月14 日,新罗法院受理了福建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福建省龙岩市某公司工程款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797345.12元及利息。该工程款是1996年申请执行人福建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福建省龙岩市某公司承建“集资住宅”时被拖欠的。该款已拖欠多年,而被执行人福建省龙岩市某公司又是正在改制的国有企业,绝大部分职工下岗分流,公司的经营业务早已停止,靠一些店铺出租的租金收入来维持公司的正常运作,不足部分由上级政府支持解决。该案解决确有难度,原由其他法官承办未果后,2008年12月领导将该案指定交换由其执行。她接手该案后,了解到上述原因,立即找被执行人协商如何履行。被执行人陈述了其经济困难,同时还称因该工程款久拖未付,申请执行人也将建设施工、工程验收的所有材料扣着不给,致使该房产至今也没有办理产权证。结合案件的特殊情况,她凭借多年执行积累的经验和技巧,寻找到执行工作的突破口,即同被执行人一起找上级主管部门龙岩市经贸委要求帮忙解决这一问题,经多次的联系、做工作,被执行人多方筹集,于2009年5月14日履行了该执行标的,申请执行人也将所有建房手续交给被执行人,双方当事人皆满意,本案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使一起各方较为关注的案件得到圆满执结。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她2005年初被调整到执行局综合组后,还负责执行积累多年未结的“骨头案”、“钉子案”,正因为她迎难而上,讲究技巧,目前已顺利执结“骨头案”、“钉子案”近200件,成为不折不扣的破“难”女尖兵。
“换位思考让当事人信服”
执行工作必须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极强的耐心,同时用换位思考的方式让当事人理解和配合。她将女性的弱势变优势,将女同志更能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的工作长处得到充分发挥。她常告诫自己要换位思考,替当事人想想,了解当事人的心态,尽量做好当事人双方及其家属的思想工作,让被执行人心服口服的履行,让生效法律文书得到圆满执结。面对每天数批不同的当事人,她总能不厌其烦热情接待,遇到难缠的当事人,作耐心细致的解说,始终把当事人利益放在首位,充分化解当事人的矛盾,维护人民法院和执行法官的良好形象。很多当事人反映,和邱法官接触很亲切,没有距离,她是我们的知心人。是的,正是她这种把当事人当亲人,把当事人当知心人的想法、做法,使得执行案件变被动为主动,绝境变坦途,从而赢得了同事和群众的尊敬。在办理申请执行人陈振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张柏某、永定县某竹木制品有限公司购销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近300万元。而被执行人又已倒闭、破产,本案难以执行。一天下午当申请执行人陈振某得知消息:被执行人有一批货柜从台湾退回厦门码头的货物时,立即向新罗法院申请执行查封、扣押属被执行人张柏某、永定县某竹木制品有限公司所有的这批货物。当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制作清楚后已超过下班时间,准备第二天上班后立即赶去厦门,但晚上11点多申请执行人陈振某电话告知她:被执行人已办好所有的通关手续,可能第二天一早就会提货出关。她得知这一消息后,比当事人还急,当意识到若是第二天一早去厦门,路上奔波几小时,很可能这批货物就会被转移。于是当即请领导,当晚11时多她就与同事紧急赶往厦门,到达厦门已是凌晨2点多了,第二天一早他们就赶到厦门码头,一上班就将查封的相关手续送达给厦门海天码头和象屿码头,查封、扣押了被执行人张柏某、永定县某竹木制品有限公司出口台湾退回的9个货柜的货物,申请执行人陈振某感慨地说:不知怎么样感谢你们,你们真是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啊!
“注重效果使当事人暖心”
邱莉华同志深刻地认识到,注重执行效果是办案的一个目的,任何一个案件,经过立案、审理、宣判后进入执行程序,都已经过了一定的时间,宣判后胜诉方对胜诉结果的祈盼、败诉方对裁判结果的抵触都集中到执行程序中。作为一名执行法官,只有切实做好执行工作,不简单机械办案,才能最大限度地化解当事人矛盾,让当事人暖心,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执行“两步曲”是她的经验体会。首先要对接手的每一个案件进行透彻了解,掌握调解书、判决书内容,了解申请人的要求是什么,被执行人为什么没有自觉履行,我们需要执行的标的是什么,为执行工作奠定基础;其次要了解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如婚姻状况、经济情况、家庭状况、是否有孩子在上学、履行能力如何等等。每一个被执行人不履行债务总有其主、客观原因,如一时资金周转困难或经济陷入困境,或有履行能力不履行,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却将其非法转移等等。对不同的情况分别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取得申请执行人的谅解,欠款分期给付、执行和解结案或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切实做到案结事了。如在执行龙岩市某铝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纠纷等系列案件中,面对多位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标的达100多万元的14件案件,她对龙岩市某铝业有限公司的状况进行了深入了解,基于该公司是一家以生产食品、矿碴、水泥专利烘干机为主的企业,生产的烘干机具有节能环保等特点,在我省内也仅此一家。该企业在起步阶段由于资金缺乏对外举债和赊购货款达100多万元,1999年投产不久,债权人陆续起诉要求还款,并陆续向新罗法院申请执行。在摸清该企业只是资金暂时周转困难,其仍在正常经营这一情况后,本着保障债权人利益并扶持特色企业的大局观念,她多次耐心做申请执行人的思想工作,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分期还款计划,逐步履行,以达到双赢的目的。2008年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被执行人的还款能力降低,申请执行人强烈要求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她于2008年11月7日依申请执行人的要求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同时组织双方当事人再次进行和解。在和解过程中竭力寻找各方利益的平衡点,与部分申请执行人共同向被执行人提出了企业发展和渡过时艰的有效意见,使被执行人通过后续经营恢复偿债能力成为可能,最终促成双方再次达成了分期还款协议。到2009年2月23日止,被执行人已经按协议履行了全部义务,新罗法院也一次性执结案该系列案件14件,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肯定,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在执行局工作10余年,执行案件上千件,难免遇到一些案件当事人,或是出于感激之心、或是为了让经办法官对其手下留情,而采用各种手段、方式向她或她的家属送礼品、现金等。如在办理被执行人陈某及其开办的被执行人龙岩市某电器销售有限公司的系列案件20多件中,执行标的200多万元。由于被执行人陈某所负债务太多,经合议庭讨论后,决定对被执行人陈某、龙岩市某电器销售有限公司的房产、货物查封、拍卖。被执行人陈某为使其财物不被法院全部执行,通过多方途径打听到邱莉华同志的住所,并找到邱莉华同志家中送红包,邱莉华同志对其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对维护法律权威表现了鲜明的态度,被执行人陈某见状,最后所有拍卖款按比例分配给各申请执行人,该系列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另有一次是她正在执行被执行人郭某欠申请执行人龙岩市新罗区某农村合作基金会遗留债权债务清偿领导小组借款合同纠纷案时,被执行人郭某不知从何知道她丈夫因病正在住院,自己跑到医院去看邱莉华的丈夫,放了一个内装1000元的红包,第二天她把这1000元钱当作执行款交到财务室,并打电话告知被执行人郭某。
邱莉华就是这样以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一件件执行案件不再难,使一个个当事人的权益得到维护。她常说,我只要在一天岗位,就要干好一天工作,尽一份法官之责,对得住自己的良知。她相信未来的执行之路并不平坦,但执行的明天一定会更好,越来越多的当事人权益将会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