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他铁面无私,因为面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他总是毫不退缩,事实查不清不罢休、问题处理不到位不罢休。
有人说,他柔情百结,因为他深知社会底层老百姓不容易,他们格外渴望社会公道、司法公正。
有人说,他就是一头“老黄牛”,25年来,在法院系统默默工作,无私奉献,不图名、不图利,寒来暑往,披星戴月,为人间送去正义的阳光。
他就是翁文清,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五月的荔城,春意盎然,在荔城区法院,笔者亲身感受了他的铁面和柔情。他用数字讲述他的故事:
25年法院工作履历,先后辗转于5个部门:原莆田县人民法院梧塘法庭、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庭、黄石法庭、民二庭、民一庭;办理了几千件各类民事、行政案件,至今没有一件被上级法院重大改判或发回重审,也没有一件因违法违纪而被投诉。这是一位基层法院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真实写照;诠释着一位基层法院干部情系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公仆情怀……
维稳,应对考验
大变革,大发展,与之相应,各方利益冲突加剧,深层矛盾逐步显现,群体性纠纷大量涌向法院。许多案件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一件一件,件件都难。如何妥善协调各方利益关系?人民法官,面临严峻考验。
基层法庭地处民事审判的第一线,是法院的前沿窗口,每一位审判人员的形象直接关乎法院的整体形象,关乎法律的尊严。翁文清长期身处基层法庭,对此深有体会:公正是法律的生命线,法官是法律的执行者,也是公正的维护者,是实现、维护和保障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因此审判工作绝不能草率,不能延误,既要与当事人双方真诚交流,又要细致做工作,才能最终让双方握手言和,让“双损”变成“双赢”。这背后是法官的智慧、善良和执著。
“判决书是给当事人的,应当尽量让他们能看明白,这样做当事人赢得明白,输得服气”。这是他经常说的一句话。在办案中,翁文清不仅注重法律的适用,而且还认真做好解释工作,把个案的公正标准向当事人释明。由他制作的每一份判决书上都力求把当事人疑惑、关心的问题都说清楚,而不单纯侧重法理的分析。行政审判工作纷繁复杂,既有法律法规的适用问题,也涉及国家政策、部门规章,行政判决书最难看懂。翁文清大胆探索、勇于实践,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分类归纳方法,把事实叙述清楚,证据分析透彻,法理阐释明白,用语规范又通俗易懂。在2003年全院进行的优秀法律文书评比活动中,他报送的二份行政判决书均被评为优秀,受到一致肯定。同时,当事人看了他撰写的法律文书,也是交口称赞,说是胜败皆明,心服口服。他所承办的大量群体性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纷纷案件,都没有引起上访事件。
他在审理邓某诉继子赡养一案时,因继子认为继母邓某年轻时有过虐待其行为,两人隔阂很深,继子一直不愿意尽赡养邓某的义务,判决生效后仍拒不自觉履行。翁文清同志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多次冒着酷暑往返该继子的谋生地,苦口婆心地做该继子的思想工作,终于感动了该继子。此后,该继子每年都按时足额给付赡养费,逢年过节还回家探望邓某,直到邓某去世。该继子在奔丧后来到梧塘法庭,将一面嵌有“寓情于法”的锦旗赠送给翁文清同志,以表感谢。
和谐,换来“双赢”
新时期,新形势,向法官提出挑战。既要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又要驾驶复杂案件、解决实际问题的司法能力。他喜欢两个字“和谐”,为实现自己心中的理想,他暗暗下定决心要“争当专家型法官”。
在法院,几乎都有人都知道他的勤奋:茶余饭后,坐车上班、讨论案件,一切可能抓住的机会都用来学习。周围的人,个个成为老师。通过系统学习,他具备了较为扎实的法学和审判功底,对社会理解更加深刻。为应对新形势下审判工作的新挑战,他一直都在努力学习。勤奋、努力的进取性格,加上本份、善良、乐于助人的道德观,让翁文清能将朴素的同情心,放大成更高层次的对大众的宽容与善待。他始终做到关心别人的需求,克服个人的私欲,不索取。
而学以致用,让他的审判工作如鱼得水。前几年,黄石工业园区征地引发纠纷,涉及二十多户被征地农民,群众情绪大,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群体性上访,导致社会不稳定。怎么办?反复上门询问,实地进行察看,入情入理的分析,设身处地的沟通……翁文清从大局出发,小处着手,耐心细致地做好每一位群众的思想工作,让不可能变可能,大家都说调解是他的“绝活”。在处置这起纠纷中,他积极联系荔城区政府、区土地局进行协调,迅速作出裁判,既依法支持政府的征地行为,又最大限度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取得良好的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原莆田县外贸公司破产一案也是公认的“烫手山芋”,因该公司处于市内一繁华地段的办公楼迟迟无法出让,几百名下岗职工的生活安置缺乏资金而受阻。接手此案后,翁文清立马奔波,促成各方达成出让协议,并说服开发商以最快速度将资金汇到外贸公司账户上,为下岗职工的生活安置争取到了资金,外贸公司顺利地与几百名下岗职工签订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公司与职工取得双赢。
廉洁,赢得自尊
他非常坚持,比如他的廉洁。在这方面,他并没有一大套道理,理由很简单:法官是用老百姓纳税钱来培养的,就得珍惜它,维护它。若是想赚钱,可以不做这个职业。他坚信做人简单一点好,只要在这里,就要廉洁、公正、有责任感。
2005年10月,因工作需要,他再次去了黄石法庭,在审理一起原告陈某某等诉被告傅某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时,因傅某某是外地人,担心受到不公正对待,于开庭前来到翁文清的办公室,趁着左右没人,悄悄地把一个厚厚的信封塞到翁文清手里,请翁文清关照关照,当即遭到翁文清的严辞拒绝,他说自己一定会公正处理该案。经开庭审理,翁文清对原告合理合法的请求予以支持,对部分不合理不合法请求依法驳回。判决书送达的第三天,傅某某就主动将赔偿款13万多元一次性付给陈某某。陈某某为表示感谢,从中抽出一沓钞票要给翁文清,说是辛苦费,被翁文清谢绝了。事后,陈某某得知翁文清只是暂时来黄石法庭协助工作,特地找到庭长,请庭长出面,要求翁文清能继续留下,说这样的好法官走了多可惜。
在法院工作这么多年,他也难免会遇到熟人或亲朋好友打招呼、送钱送物开“后门”,请他“法外留情”,办案时胳膊肘儿往里拐一拐。可他说:“一个人要是没有骨气,低头不见抬头见,要是办了偏心案,见了面也脸红”。就是凭着这朴素无华的党性公心,他几十年如一日,不因私情、亲情而枉法。他常说:“人情和利益往往连在一起,只要心里不贪,就没有什么推不了的人情。”他在接到那些邀请他“出来坐坐”的电话时,总会委婉地回答“我最近很忙啊”。对方连打几次,都是这样的回话,电话也就不来了。有一天,一位高中时的老同学突然找上他家,要他在所办理的一起工伤赔偿案件中能多考虑企业的利益,好让老同学在老板手下做人。翁文清同志心里矛盾极了,如果满足老同学的要求,肯定将损害作为弱势群体的打工者。翁文清低头不语,老同学满脸不高兴,拂袖而去。最后,该企业败诉了。翁文清特地向老同学解释有关法律规定,希望能够理解,老同学沉默良久,说“我需要做人,你更需要堂堂正正做人”。那一刻,翁文清心中涌起一股暖流。
清白是法官必须坚守的职业和道德底线。翁文清说一个优秀律师后面可以有百万的财产,一个合格法官背后只能有朴素的生活。他长期患有类风湿性脊柱炎,每月工资除了花去一部分药费后所剩不多,妻子没有固定职业,女儿正在上初中,家里还有八十多岁的老父亲,生活的艰辛可想而知。但他一直坚守清白,始终过着清贫的生活。他一家人至今还住在一套破旧的顶层二手房里,门窗的油漆早已斑驳脱落,遇有大雨,卧室的天花板就滴答滴答地掉下小雨点。曾有人提出帮他维修一下,却被他婉言谢绝了,他说:跟过去相比,现在的条件算很不错,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应该知足常乐。
“未出土时先有节,到凌云处还虚心”,翁文清说,他平时最喜欢这句话,它给人一种向上、高洁的感悟,这就是荔城区法院审判员翁文清,多年来,他立足本职岗位,无怨无悔地奉献,用法律的忠诚谱写了一曲曲司法公正,廉洁为民的颂歌。而他对工作的热爱、对群众的热爱是出了名的,而这种热爱已化作创新群众工作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