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始终默默耕耘、无私奉献;
她,始终司法为民、公正办案;
她,始终清正廉洁、淡泊宁静。
她就是福建高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的正处级审判员张乃慰,也是该庭第一合议庭审判长。她在法院整整工作了30年,从一名插队知青到一名经验丰富的法官,她为审判事业付出了毕生的青春、智慧与汗水。2003年以来,她承办以及作为审判长办结了案件300余件,没有一件超过审限,办案的数量和质量均在全院名列前茅。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示了一名人民法官执着的职业追求和共产党员崇高的思想境界。曾先后被评为省法院机关办案能手,福建省法院优秀女法官,福建省法院廉洁从政先进个人,福建省“人民满意好法官”,福建省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荣立个人三等功等许多荣誉。面对这一项项荣誉,她没有陶醉,淡泊明志的作风使她头脑清醒,她知道高高悬挂在法院上面的那颗天平的份量。
胜败皆服是她的事业追求
“尽量把理说清楚,把事实查清楚,把裁判写清楚,这对胜败皆服有好处。”这是张乃慰平凡而精辟的座右铭。作为一个从事法律工作30年的老法官,她深知,案件的审理单纯从法律上做出判决并不难,但如何能真正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案结事了,就是自身最大的责任。为寻求最佳的办案效果,她在调解工作中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圆满地平息了大量的民事诉争。如原告许秀珍诉许卜遗产继承纠纷一案,由于该案是涉及到原恒安集团副总裁吴世界被杀案的遗产问题,在社会上有较大的影响,而且案件标的上亿,她并没有匆忙下判,而是根据双方当事人是亲家关系这一特点,积极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并针对双方在履行协议先后次序上互不信任的关键点,建议在调解协议书上约定限制性条款,消除双方的不信任感。最终双方在庭前即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许卜支付给原告许秀珍1425万元,顺利审结了本案,双方当事人对此均表示满意。对于一些确实无法调解的案件,她也十分注重裁判文书中的辩法析理以及做判前说法和判后答疑工作,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如福州郊区某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被国家征用后,失地农民与用地的房地产企业发生纠纷,由于未能得到妥善处理,因此农民们以丧失土地后生活无着为由多次上访,经当地政府引导,失地农民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张乃慰承办该案后,虽然调解未果,但通过耐心细致的审理和解释,案件下判后,不仅失地农民的合法利益得到了保护,开发商也表示服判息诉,避免了一起群体性纠纷的发生,维护了社会的安定稳定。有一位当事人这样评价她:“主审法官认真细致,廉洁公正的工作作风深深打动了双方当事人,矛盾双方的分歧终于得到统一,而在这个过程中法官们甚至没有喝过当事人一口水。”
公正办案是她的审判写照
许多同事说:“一直以来我从她身上学到很多东西,包括怎么样做一个好法官,怎么样做一个人”。她作为全庭年龄最长的同志,本可以轻松一些,承办几个简单、轻松的案件,但她从来不以自己的年龄作为理由。几年来,她经手办理的案件少说也有上百件,不是标的数额极大,就是案情疑难、复杂不容易处理的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但她对于这些庭里分配的案件不挑不捡,任劳任怨,细致高效地办结每一起案件,用公正的心,实际的行动为其他年轻同志作出榜样。她多次被评为全省法院办案能手,具有很强的法律素养,承担大量的重大疑难案件。这种能力不是天生就有的,她不是法律科班出身,靠自学靠毅力靠勤奋,从一个法律“门外汉”变成一名出色的审判长,背后付出的艰辛和努力是可想而知的。她勤奋学习法律及边缘学科知识,注重将法学理论知识与审判实践相结合,经常探讨新类型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分析案件中的法律关系、拓宽法律思维,以提高整体的分析与思辨能力,掌握作为法官应当具备的渊博知识、娴熟的司法技能,以提升自身的司法水平,适应作为省法院法官所承担的民事审判工作的需要。在审理案件中,她认真细致,十分注重从立法本意、立法精神上理解、掌握法律的精髓,力争将每个案件办成铁案,做到既维护民事审判的法律尊严,又保障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在开庭前总是要做好庭前准备工作提高庭审质量和效率,注重总结双方争议焦点问题,严格按照民事诉讼证据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操作,引导当事人按通知要求进行举证;以庭前证据交换的形式,保证庭审活动的有序进行,在法庭辩论中,注意充分保护当事人的辩论权,组织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开展辩论;在裁判文书中对案件事实认定、证据分析、法律适用、语言文字等进行认真推敲,辨法析理,努力把公正传达给案件的当事人,每审理一个案件,不仅做到给当事人一个公正的结果,更注重让当事人在审判过程中切实感受到公正。
清正廉洁是她的职业操守
张乃慰说:“我们一点点的小小的行为都会让对方当事人感到,你法官可能有偏向。我们每一个司法行为,都要慎之又慎,始终保持着法官的中立”。不吃请,不收礼,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张乃慰的言行深深地影响和感染着身边的法官们。同事说:“我们跟她在一起工作,就是感觉办案很单纯,只要考虑怎么样认定事实,怎么样适用法律,才能达到最好的结果,只要考虑这些问题就可以了,其它问题不用考虑,不会受到很多干扰。”她坚持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道德观,以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来指导自身的思想和行为,恪守法官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各项廉政纪律,不办“人情案”、“金钱案”和“关系案”,保持了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本色,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赞许。有一个涉外民事案件的新加坡籍当事人,因为她和其他合议庭成员办案效率特别高,要送给她一个红包,当场被拒绝了。这位当事人不禁赞叹道:“原来以为大陆打官司要送一些礼,讲一些人情,没想到当庭就宣判了。”“公生明,廉生威”,法官有了廉洁的作风,在公正判决这个天平上,也自然增加了一份不轻的砝码。许多当事人都希望案件能由她承办,他们常说:“案件由张乃慰法官审理,我们放心”。俗话说:“公道自在心中”,她公正办案、廉洁自律的行为,在同事、当事人、律师中有很好的口碑。一些想托情送礼的当事人,从各种渠道知道她是一条“高压线”、一道“防火墙”,也就打消了这些念头。几十年如一日的坚持、执着和积累,她的名字已经代表着公正司法、清正廉洁、清风正气。一位十几年前的案件当事人,一辈子打了许多官司,对其他法官的名字都不大记得了,但对“张乃慰”这个名字却铭记在心,这样评价说:“你们法院有一个叫张乃慰的法官,我一辈子都很感激她,她司法为民、公正廉洁,是一位真正的好法官。”
优秀集体是她的模范效应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她所在的庭领导说:“这样一个典型在我们庭里,给其他同志的效应在逐步扩大,因为这个合议庭人员的轮换,除了审判长,其他的人一年或两年,有人进有人出,出来的同志把里面的好作风,带到其它合议庭,进去的同志在这个合议庭又受到新的锻炼,在庭里面形成了一个良性的循环。”她没有豪言壮语,没有惊天动地,但是,她却用榜样的力量带领第一合议庭的法官们,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做实实在在的事,用法槌敲出的是公平和正义,敲出的是人民法官的本色,敲出的是一串串累累的硕果。现在,民事审判第一庭第一合议庭已经成为全省法院的一个司法品牌。2004年度、2007年度分别荣立集体三等功、集体二等功; 2004年被授予“省直机关巾帼文明示范岗”、 “省巾帼文明岗”;2006年被授予“女职工标兵岗”、被评为省法院机关先进集体;2007年被授予福建省五一巾帼奖(集体)、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状;2008年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合议庭成员多人多次被评为福建省优秀女法官、省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全省法院系统优秀法官、办案能手、先进工作者、省法院机关先进工作者等多项光荣称号;多人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福州市鼓楼区某村民委员会在其与某国际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成功执行之际向省法院寄来感谢信,表扬第一合议庭成员中的三名法官,称她们“在办案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顶着来自各方的压力,公正不阿、秉公执法、认真办案,依法维护了全体村民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这几句话也道出了众多案件当事人对第一合议庭的法官们的共同印象。
贡献等于荣誉吗?这个公式也许用在张乃慰身上并不适合。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立功受奖……面对诸多的荣誉,她都一一摇头,总是说要把机会让给年轻人,他们的路还很长,自己只要做好本分的工作就可以了。如今,在共和国成立60周年之际,她也度过了人生平凡而朴实的60周年。回顾她几十年的法官之路、办案历程,都体现着这样一种公正办案、无私无畏的品格:不为私欲所动,敬法慎独,淡泊宁静,既不动于个人的功利得失,也不动于他人的喧闹奉承,用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牢固地筑起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她朴素的言语、平凡的行动和默默的身影,就是一首人生之歌,就是一首法官之歌,每个音符都是那么悠扬、悠深而悠远,在每个法官心里传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