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如狼似虎!每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的背后,是一个甚至数个家庭的悲伤与痛苦。更令人揪心的是,由于交通事故解决程序的复杂性,使得本已遭遇不幸的当事双方不得不陷入马拉松式的赔偿纠纷中,费时费力又费心。
在大田县却有这样一位能断善解交通事故纠纷的法官,在近两年时间里,他一人审结交通事故纠纷案件729件,所审结案件中当天立案当天结案695件,当即履行580件,履行标的额693万元,被当地群众誉为人民群众的“贴心法官”。
他就是大田县人民法院交通巡回法庭法官涂劲蛟。
便捷审理解民忧
大田县地处闽中山区,辖区内有各级公路总长1500多公里,是三明以及江西、安徽、重庆等省市通往闽南沿海的黄金要道,随着交通运输快速发展,每天车流量高达上万部,随之而来的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也呈大幅上升趋势。
如何更快、更有效地解决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使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尽早得到司法救济和服务,大田县法院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于2007年4月5日,设立交通审判巡回法庭,直接派驻到县交警大队办公,实行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就地调解、就地送达、就地执行,开辟出调处交通事故纠纷的快速通道。
大学法学毕业,1995年参加法院工作,从事民事审判工作10几年的大田法院民一庭审判员涂劲蛟,被委任为交通巡回法庭负责人。
“提高司法效率,让公正的结果尽快发挥其应有的价值,让法律的阳光尽早褪去被伤害的痛苦,是一个法官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从担任交通巡回法庭负责人第一天起,涂劲蛟就是这样想的。
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取消了事故车主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预付款"和"不交预付款可扣留肇事车辆"等传统做法,对那些无经济赔偿能力或有经济赔偿能力而拒不履行赔偿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交警强制手段不足。人民法院有强制手段却往往因开庭前传唤难、调解过程中问话难、判决后执行难等问题,不能及时快速结案,导致一些无法调解的案件审结往往需要半年左右时间,使得交通事故受害人为维权不得不陷入马拉松式损害赔偿纠纷,流血又流泪。
针对这一现状,涂劲蛟开动脑筋,探索出一条交警行政调处与法院司法审判有效衔接、良性互动机制。法院交通巡回法庭与交警部门密切配合,推出了简便诉状、预立案、设立远程网上“QQ”法庭、事故赔偿执行专户、缩短申请财产保全期限等12项便捷为民新举措。发生交通事故后,先由交警界定责任,并就赔偿问题由当事人自行协商或由交警调解,交警在调处疑难、复杂事故纠纷时,法庭在法律适用、证据分析、赔偿项目及相应金额的测算上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取得双方当事人及保险机构的认可;交警在主持调解遇到双方当事人提出疑问而需要解答时,法庭人员及时就有关法律问题作出相应解答;交警调解达成的协议,法庭审查后直接确认其法律效力;巡回法庭与交警大队共同制作了一张详细列明赔偿项目表,如:误工费、医疗费、护理费、车损等,哪些项目双方自行协商或交警调解成功,则把具体数目写在相应的空格内,达不成协议的,就到交通巡回法庭,在这里法庭只对有争议的部分再作调解,避免调解工作从头做起,形成交警调解与法庭调解的有机衔接,破解了交通事故纠纷调处难的难题。
双方的有机衔接不仅仅体现在调解上:交警扣押车辆的时限一到,法庭的诉讼保全就跟了上去,而控制了车子,肇事司机就没戏,从而促使其尽快履行赔偿义务;交警和法庭还联合与保险公司协商,为受害人提供及时救助,方便车主理赔;定期通报、研讨复杂、疑难纠纷解决情况,信息共享。
交通巡回法庭挂牌办公以来,共受理并审结729件,其中当天立案当天审结559件,当即履行474件。去年4月5日,南京阳光快车工贸有限公司雇员万某某驾驶一辆“神野”大货车在大田县境内,与林某某驾驶的桑塔纳轿车相撞,造成小轿车上两位乘员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交警大队认定大货车驾驶员万某某承担全部责任,万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逮捕。闻知噩耗,受害者的家人顿时陷入失去家中“顶梁柱”的痛苦之中。南京阳光快车工贸有限公司作为肇事车辆车主及万某某的雇主,在事故发生后,未主动与受害人协商赔偿事宜,而是以交警扣押车辆有一定时限为由,向交警部门要求提走肇事车辆,欲采取“车走人走”的手段逃避其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交通巡回法庭与交警大队及时启动衔接程序,依当事人的申请对肇事车辆及时予以诉讼保全。接到扣押肇事车辆的民事裁定书后,知道无法逃避赔偿责任,南京阳光快车工贸有限公司通过电话与法庭联系,表示愿意与受害人协商解决。交通巡回法庭通过“QQ”视频进行调解,在法庭的主持下,各方当事人签订了调解协议,南京阳光快车工贸有限公司赔偿死者家属各项损失38万元,赔偿受伤者2万元,并当即赔付兑现20万元。
交通巡回法庭高效、便民、利民的办案方式赢得群众的普遍赞誉。交通事故维权渠道的通畅,也避免了因此而引发的矛盾激化。
注重调解促和谐
在审判工作中,涂劲蛟坚持以当事人满意为标准。他认为:每一个案件对当事人来说,都是一片天,每一起诉讼都关系着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稳定安宁。
十多年的法官生涯中,涂劲蛟深深体会到,最次的调解胜过最好的判决。尤其是交通肇事赔偿纠纷案件,轻意下判,往往会使双方当事人都不满意,造成上诉、上访,案结事不了。为此,涂劲蛟在审理交通肇事赔偿纠纷案件中,把调解作为追求的标杆,作为办案的首选。在审理每一起案件中,他总是耐心地听取事故受害人倾诉,热情真心地安慰,积极引导当事人举证,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以获得双方当事人的信任,最终促成纠纷的有效解决。在他所审结的729件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调解结案712件,调解率达97.6%。
严某与王某是一对正在热恋中的青年,正当他们两家为两准新人准备婚嫁时,男方王某驾驶摩托车载女友严某从朋友家聚会回家途中,由于车速过快,翻入路边,致严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双方家庭你埋我怨,矛盾愈演愈烈。涂劲蛟多次深入原、被告家中沟通思想,耐心释法讲理。庭审当日,涂劲蛟从下午2点开始调解,一直忙到晚上7点,终使双方亲属达成协议,王家多方筹措,向严家赔偿各项损失60000元。涂劲蚊又亲自带着王某亲属,将六万元送到灵堂,给死者的家人换来一丝安慰,避免了双方由亲家变为冤家。
在涂劲蛟这里,调解已经成了一门艺术、一手绝活儿。面对不幸的人群,他以法官特有的正义和耐心,抚平人们心底的创伤。人们评价他:不仅用法律办案,更是用心办案。
去年6月30日,郭某驾驶一辆东风牌中型自卸货车行至大田县吴山乡路段,适遇行人涂某某横过公路,郭某避让不及,与涂某某相撞,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交警认定郭某驾车行驶过快,受害人涂某某在横过机动车道时,未注意观察来往车辆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双方当事人均有过错,确认双方承担同等责任。在交警大队进行调解时,死者的丈夫和儿子与郭某发生了激烈争执,调解无果,诉诸法庭。
“人死不能复生,活着的人应理智地面对现实,尽快从悲痛中解脱出来,吸取教训,更好地生活着,也许这样才能告慰死者的在天之灵。”涂劲蛟徇徇善诱,晓之以法,动之以情。在双方情绪稳定后,又及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原告主动降低了赔偿金额,双方达成协议,由被告赔偿原告138000元,并当场一次性付清了赔偿款。
面对剑拔弩张的双方当事人,涂劲蛟总是能沉着冷静,彻底解决纠纷,使社会效益的损失和社会矛盾减少到最低限度,取得双赢的效果。
尽管调解较之于判决耗时费力,需要额外承担大量工作,但涂劲蚊始终无怨无悔、耐心细致地做好调解工作,真正做到案结事了。福建省公安厅牛纪刚厅长在交通巡回法庭调研时,称赞该庭的调解工作做得好,实现了当事人、交警、法院“三方满意”,符合对法律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对社会负责的“三个负责”要求。
倾心为民受赞誉
涂劲蛟的女儿年幼、妻子下岗、父母年老体弱,但看不出生活中的难题,对他工作热情的丝毫影响。艰辛的生活,使他更体谅到当事人的时艰。
“如果来打官司的是我的父母、是我的兄弟姐妹,我该怎么做?我要把每一个当事人都当成我的亲人来对待,不仅要认真热情地对待他们,更要让每个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涂劲蛟常常这样想,也是这样做的。
为了当事人,他打破常规工作时间,实行全天候服务,不论是上班时间,还是下班时间,不论是工作日,还是节假日,都随叫随到,使当事人感到实实在在的诉讼便利。去年一年,他放弃休息、节假日达56天,有100多起交通事故纠纷是在休息、节假日得到化解的。去年一年,他办案441件,平均每天办结1.7个案件。他也被当事人称之为“贴心法官”。
去年8月9日,恰逢双休日。一来闽务工的川籍农民工张某,因被车撞伤,疗伤费用迟迟得不到赔偿。这天,举目无亲的张某,试着来到交通巡回法庭。正在家里忙着家务的涂劲蛟,接到电话后,二话没说,立即赶到法庭,看着当事人那期待无助的眼神,涂劲蛟揣茶递水,热情接待,真诚安慰。问清原委,及时传唤来了肇事者,在短短的一个小时内,调解解决,肇事方一次性赔偿张某某16000元。“没有想到我一个外地人,这么快就能拿到赔偿款,这下可以安心回四川老家养伤了。真是太谢谢法官了!”当事人张某激动地说。
十几年来,涂劲蛟从书记员、助审员到审判员,从人民法庭到民庭,到交通巡回法庭,他始终战斗在审判工作的第一线,为群众排忧解难。多年来,他所承办的案件,无一错案,无一被投诉,无一引发上访。他为人民司法事业付出了艰辛和努力,也赢得了许多荣誉,先后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全市法院先进工作者和全市法院学习实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个人等,2007年被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